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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3 14:54    点击次数:53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8 月 16 日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            录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证监许可【2021】3747号 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 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 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 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 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 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 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 等级评价”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 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 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汇添富淳享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员会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 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 合称,但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人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不得超过 3 个月 开放日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1 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 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 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年度对日为该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月 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业务规则》: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前述摆动定价机制的定义进行调整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件 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 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 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下同)等人员的资金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 号   邮政编码:200010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19.966%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文先生,2015 年 4 月 16 日起担任董事长。中国籍,1967 年出生,厦门大 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添富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 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 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 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其他现任职务包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会长、合规与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席,上海资产管理协会会长,深圳证券交易 所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委员等。   李芸女士,2023 年 8 月 22 日起担任董事。中国籍,1964 年出生,华东师范 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编辑。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历任上海第四 师范学校团委书记、教师;共青团卢湾区委学校部副部长、部长、副书记,卢湾 区妇女联合会副主任,卢湾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卢湾区五里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卢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闵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解放日报党委书记;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解放日报 社党委书记、社长。其他现任职务包括全国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中共上海市第十 一届、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报业协会副理事长,上海众源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福杰先生,2018 年 3 月 21 日起担任董事。中国籍,1971 年出生,上海交 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 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 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东航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等。   张晖先生,2015 年 4 月 16 日起担任董事,总经理。中国籍,1971 年出生, 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 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魏尚进(SHANG JIN WEI)先生,2020 年 1 月 9 日起担任汇添富基金独立董 事。美国籍,1964 年出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泛海国际 金融学院学术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终身讲席教授、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 研究员、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理事、香港金融管 理局金融研究院顾问等。曾于 2014-2016 年间任亚洲开发银行首位华人首席经济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学家兼区域合作与经济研究局局长。其它既往职务包括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 副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贸易与投资研究主管、世界银行顾问、美国联邦储备 系统董事局访问学者等。   黄钰昌(HWANG YUH-CHANG)先生,2021 年 9 月 23 日起担任汇添富基金独立 董事。美国籍,1955 年出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会计学博士。现任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会计学终身荣誉教授、卓越服务研究领域主任和 DBA 课程学术主任,美国 亚利桑那大学荣退教授,教学和研究领域包括管理会计、公司治理、激励合同设 计、绩效评估、医疗成本和质量管理。曾任美国匹兹堡大学凯兹商学院助理教授、 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会计系终身教授,曾于 2007-2009 年间被选为 美国会计学会的管理会计学会秘书长。   连平先生,2021 年 9 月 23 日起担任汇添富基金独立董事。中国籍,1956 年 出生,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 论坛理事长、中国金融论坛创始成员、上海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经 济与管理学部名誉主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 融学院兼聘教授、上海首席经济学家金融发展中心理事长。曾任中国金融 40 人 论坛常务理事和特邀成员、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2007-2019 任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多次出席党和国家领导人主持的专家会议,多次担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毛海东先生,2015 年 6 月 30 日起担任监事,2021 年 9 月 23 日起担任监事 会主席。中国籍,1978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东航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航国际金 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东航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书记,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中心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曾任职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王如富先生,2015 年 9 月 8 日起担任监事。中国籍,1973 年出生,浙江大 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 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 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邹捷先生,2023 年 8 月 22 日起担任监事。中国籍,1970 年出生,复旦大学 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报业集团资产运营部主任。历任上海焦化 总厂财务处职员,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驻 英国办事处总经理助理,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进出口事业部财务经理,中 国华源集团生命产业有限公司医疗健康事业部财务副处长,上海华源热疗技术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解放日报报业集团计划财务处处长助理,解放日报报业集团计 划财务处副处长,解放日报报业集团计划财务处处长,上海报业集团财务管理部 常务副主任。   王静女士,2008 年 2 月 23 日起担任职工监事。中国籍,1977 年出生,复旦 大学 EMBA。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私人财富管理中心总监。曾任职 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2008 年 2 月 23 日起担任职工监事。中国籍,1977 年出生,华东 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 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2013 年 8 月 8 日起担任职工监事。中国籍,1979 年出生,北京 大学理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曾任职于罗 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2015 年 6 月 25 日起担任总经理。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 绍)   雷继明先生,2012 年 3 月 7 日起担任副总经理。中国籍,1971 年出生,工 商管理硕士。2011 年 12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市场总监。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娄焱女士,2013 年 1 月 7 日起担任副总经理。中国籍,1971 年出生,金融 经济学硕士。2011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 与上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 财等管理工作。   袁建军先生,2015 年 8 月 5 日起担任副总经理。中国籍,1972 年出生,金 融学硕士。2005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 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 委员。   李骁先生,2017 年 3 月 3 日起担任副总经理。中国籍,1969 年出生,武汉 大学金融学硕士。2016 年 9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 处长,厦门建行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建总行信息技术 管理部副总经理,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总行 信息技术管理部资深专员(副总经理级)。   李鹏先生,2015 年 6 月 25 日起担任督察长。中国籍,1978 年出生,上海财 经大学经济学博士。2015 年 3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 督察长。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监。   宋鹏,国籍:中国。学历:复旦大学金融工程硕士。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 金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从业经历: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招 商基金固收研究员,2007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摩根大通研究部策略分析师, 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汇添富基金养老金投资部总监。2021 年 8 月 26 日至今 任汇添富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今任汇添 富稳健睿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今任汇添富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至今任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6 月 16 日至今任汇添富添添鑫多元收益 9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 年 6 月 20 日至今任汇添富双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3 年 12 月 5 日至今任汇添富稳鑫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丁巍,国籍:中国。学历: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硕士。从业资格:证券投资 基金从业资格,CPA。从业经历: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2019 年 9 月起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养老金投资部投资经理。 金经理。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今任汇添富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今任汇添富双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5 月 13 日至今任汇添富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8 月 1 日至今任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1 月 6 日至今任汇添富稳进双盈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2 月 5 日至今任汇添富稳鑫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主席:袁建军(副总经理)   成员:邵佳民(首席固收投资官)、王栩(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刘 伟林(研究总监,基金经理)、韩贤旺(首席经济学家,国际业务部总监)、宋鹏 (养老金投资部总监)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人分配收益; 他法律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行为发生。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 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使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切实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风险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和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运用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和模型,实现风险事前配置和预警、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进员工职业守则教育和专业培训体系,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建立风险事件学习机制,认真剖析各类风险事件,汲取经验和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级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图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与督察长。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 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督察长负责组织指 导公司合规稽核和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 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经营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经营管 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合规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是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合 规风险、投资组合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 管理。   (4)各职能部门负责从经营管理的各业务环节上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并 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风险识别是指对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 性质的过程。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风险测量是指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3)风险控制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风险评价是指分析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和运行 效果的过程。   (5)风险报告是指将风险事件及处置、风险评价情况以一定程序进行报告 的过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 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 稽核控制等。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公司根据投 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部制度》,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研究与投资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投资决策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及投 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基金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火墙 制度,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 易流程将严格按照“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的程序进行,防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了《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 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并将定期对信息披 露进行检查和评价,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通过了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 标准的认证,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 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 备份,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确保了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 行。在人员控制方面,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基 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通过事前防 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堵截、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 险。具体措施包括: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 制度;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 方式;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 账凭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稽核监察制度,开展独立监督,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基金管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 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 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为合规稽核部配备 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 情况;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 况。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年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 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截至2023年, 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10.16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08.31亿元,同比降低5.19%,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16亿元。开业三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 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 金融服务。   二、托管业务部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基金证券业务 处、信托保险业务处、理财私募业务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投资监督管 理处、运行管理处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 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24年,兴业银行共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724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25372.53亿元,基金份额合计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由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总行风险 管理部门、总行审计部、总行资产托管部、总行运营管理部及分行托管运营机构 共同组成。各级内部控制组织依照本行相关制度对本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实施管理。    (三)内部控制原则 品,以及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各机构和从业人员; 高风险领域; 相互制衡; 完整为出发点,“内控优先”,“制度优先”,审慎发展资产托管业务;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 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 反馈和纠正;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实现有效控制。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监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 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 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 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 868 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 A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93   传真:(021)50199035 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邮箱:guitai@htffund.com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 868 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 A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马树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许培菁   经办会计师:许培菁、韩云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47 号文件准予注册募集。   一、基金的类型、运作方式及存续期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 作。   本基金以 1 年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 赎回。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 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 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 延长。   二、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募集对象、募集场所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 理人网站届时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 发售。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 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具体销售城市(或网点)名单和联系方式,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届时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以及当地基金销售机构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 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 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 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 率。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1)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C 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某机构投资者投资 30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由于募集期间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100.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3,000,000 /(1+0.30%)= 2,991,026.92 元   认购费用 = 3,000,000 –2,991,026.92 = 8,973.08 元   认购份额 =(2,991,026.92 +100.00)/ 1.00 = 2,991,126.92 份   即:机构投资者投资 30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 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100.00 元,则其可得到 2,991,126.92 份 A 类基金份额。   例 2:某机构投资者投资 30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由于募集期间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100.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认购份额 =(3,000,000.00+100.00)/ 1.00 = 3,000,100.00 份   即:机构投资者投资 30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 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100.00 元,则其可得到 3,000,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 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 T+2 日到销售机构 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 4 个工作日内到销售机构打印交 易确认书。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 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 人线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超过 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 额限制,但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其他相关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各 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本基金募集规模设置上限。募集期内超过募集 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比例确认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参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五、发起资金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发起 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年提前终止的 情况除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2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2 年 07 月 28 日。经会计师事务 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户。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10,000,000.00 份,占比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金 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验资报告需对发 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 金合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基金的自动终止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 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五、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08 月 01 日正式生效。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示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 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 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开 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 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 延长。   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他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 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顺序赎回;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 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 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 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 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 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 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 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 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 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 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购金额的限制。 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 设上限。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0.1 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 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 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结构,赎回费率具体如 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 天              1.50%        100%       N≥7 天               0                --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 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按中 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并进行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2)C 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 = 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 3:某机构投资者投资 30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3,000,000 / (1+0.30%) = 2,991,026.92 元    申购费用 = 3,000,000 –2,991,026.92= 8,973.08 元    申购份额 = 2,991,026.92 / 1.0520 = 2,843,181.48 份    即:机构投资者投资 30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申购费率 为 0.30%,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其可得 到 2,843,181.48 份 A 类基金份额。    例 4:某机构投资者投资 30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3,000,000.00/ 1.0520 = 2,851,711.03 份    即:机构投资者投资 30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可得到 2,851,711.03 份 C 类基金份 额。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以 T 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 5:某机构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小于 7 天,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1.50%,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 10,000 × 1.0520 = 10,520.00 元    赎回费用 = 10,520.00 × 1.50% = 157.80 元    净赎回金额 = 10,520.00 ?157.80 = 10,362.20 元    即:机构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小于 7 天,对 应的赎回费率为 1.50%,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362.20 元。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 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本基金的开放期内,不接受法律法规限制的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发生下列情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金资产净值。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发生上述第 8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 申请,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数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 相应顺延。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金资产净值。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发生了 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缓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确认,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 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 日。   (3)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50%时,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 理,对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否则实施延期赎回。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 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如果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仍出现单个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适当延长开放期,直至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但在延长的开放期内只办理前一开放 日内未确认的赎回申请,不再办理其他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 措施,并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再另行 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基金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 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 务。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 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 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 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 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 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 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 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 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 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 袋机制”部分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十九、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 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十、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 实质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 提前公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 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分离交易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 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因持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转股或换股所得的 股票,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例的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例不受上述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分析宏观经济运行 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 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 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基础上,力争实现 组合的稳健增值。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不同类属的券种,由于受到不同的因素影响,在收益率变化及利差变化上表 现出明显不同的差异。本基金将分析各券种的利差变化趋势,综合分析收益率水 平、利息支付方式、市场偏好及流动性等因素,合理配置并动态调整不同类属债 券的投资比例。   (2)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全面研究和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变化趋势及结构,结合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的研判,从而 预测出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结合期限利差与凸度综合分析, 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首先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综合研究主要经济 变量指标,分析宏观经济情况,建立经济前景的场景模拟,进而预测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同时,本基金还将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 化趋势与结构,对影响资金面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与预判,建立资金面的场景模 拟。   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历史与经验数据,区分当前利率债收益率曲线的 期限利差、曲率与券间利差所面临的历史分位,判断收益率曲线参数变动的程度 与概率,即对收益率曲线平移的方向,陡峭化的程度与凸度变动的趋势进行敏感 性分析,以此为依据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如预期收益率曲线出现正向平移的概率 较大时,即市场利率将上升,本基金将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损失;如出现负向平 移的概率较大时,则提高组合久期;如收益率曲线过于陡峭时,则采用骑乘策略 获取超额收益。   (3)信用策略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情 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个券选择的基本依据。为了准确评估发债 主体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设计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内 部信用评级体系遵循从“行业风险”-“公司风险”(公司背景+公司行业地位 +企业盈利模式+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外部支持” (外部流动性支持能力+债券担保增信)-“得到评分”的评级过程。其中,定量 分析主要是指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定量分析,定量分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盈利能 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现金流获取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定性分析包括所 有非定量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它是对定量分析的重要补充,能够有效提高定量分 析的准确性。   本基金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定位为即期评级,侧重于评级的准确性,从而为 信用产品的实时交易提供参考。本基金会对宏观、行业、公司自身信用状况的变 化和趋势进行跟踪,并快速做出反应,以便及时有效地抓住信用利差变化带来的 市场交易机会。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 债、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地方政府 债券之外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债券。   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应在 AA 级及以上。其中,投资于 AA 级债券 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 20%,投资于 AA+级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 金资产总值的 70%,投资于 AAA 级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 30%。 上述信用评级指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评级。因短期债项信用等 级符号与中长期债项信用等级符号不同,短期债券 A-1 级视同 AAA 级,A-2 级视 同 AA+级。若债券担保方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其信用评级 可参考担保人评级。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主动新增投资。如因评级下 调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进行调整。   (4)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同一类属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在给定组合久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期以及其他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建立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方面的研究流程,自上而下的研究包含 宏观基本面分析、资金技术面分析,自下而上的研究包含信用利差分析、债券信 用风险评估、信用债估值模型和交易策略分析,由此形成宏观和微观层面相配套 的研究决策体系,最后形成具体的投资策略。   (6)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本基金中可转债和可交债的投资,本基金主要采用相对价值分析策略。   由于可转债和可交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 间,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 可转债和可交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其次,在进行债券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和可交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 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形 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本基金将可转债和可交债自身的基本面分析和其基础 股票的基本面分析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 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 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 基金的收益。   在资产支持证券的选择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 合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 础上,本基金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 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 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 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本 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 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开放期内,为满足投资者申赎需求,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在遵 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 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期 的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例不受上述限制,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 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 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 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基金所持 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3)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在开放期 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5)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          (10)、              (14)、                  (1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以后的规定为准。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 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指数涵盖 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及柜台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 金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 基准,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本基金独立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得权 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权 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持有人的利益;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 的规定。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                      §1 投资组合报告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                 -      其中:债券                  1,612,014,052.91               98.28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投资境内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553,169.32              1.93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产净值比                                                             例(%)                      MTN003                      MTN002                      寿                      资 MTN002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本基金对上述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1.02%     0.09%        0.75%    0.07%   -1.77%    0.02% 日至 2023 年        5.60%     0.05%        4.78%    0.04%    0.82%    0.01% 日至 2024 年 6      4.29%     0.06%        3.76%    0.07%    0.53%   -0.01% 月 30 日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9.01%     0.07%        9.54%    0.06%   -0.53%    0.01%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无 C 类份额。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和期货结算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 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 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 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 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项和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 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 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对估值 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四、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 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选取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 价;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 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 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 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确认 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 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 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值。 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 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 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业时; 资产价值时;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 布。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 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 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 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理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 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披露;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规定媒介披露,并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 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应说明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有的基金份额、承诺持有的期限 等情况。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中分别披露基金管理人、基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有基金的份额、 期限及期间的变动情况。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务所;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人变更; 负责人发生变动;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 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投资国债期货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三)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充分披露基金的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说明该基金单一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 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十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十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时; 资产价值时;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 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 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 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 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其收益 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权人可能会 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 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 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 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 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 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债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可转债的价格受到其相 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债还有信用风险与转股风险。转股风险指相 对应股票价格跌破转股价,不能获得转股收益,从而无法弥补当初付出的转股期 权价值。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 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它是其他风险在基金管理和公司整体经 营方面的综合体现。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在某些情况下某些投 资品种的流动性不佳,由此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本基金在开放期内 要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使 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 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 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四、特定风险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除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 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1)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可自由申购、赎回基 金份额。   (2)如开放期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 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 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 的 20%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理人在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时,可以延缓支付(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赎回款项。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此时将面临其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 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执行。因此,本基金的投资者面临本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 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 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 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 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 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 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 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 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 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 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他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 金净值信息,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 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 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即便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 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 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 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 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 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 值及变化情况。   本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并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 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对其他中小基金份额持 有人造成损失。   五、基金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及管理方法   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因此,本基金主要面临债券市场风险,由于债券流动性不佳、 发生信用风险事件、极端情况下发生违约事件,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 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债券流动性受到债券发行人资质、债券流通量、市场配置偏好、资金面等因 素的影响。投资于债券市场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流动性风险: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导致发生信用风险事件甚至是违约事件, 将对债券流动性造成冲击,可能导致债券流动性缺失,无法卖出债券。 到期,将降低债券流通量,其他持有该债券的投资者可能因债券流通量过小无法 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 风险等级、行业的债券配置偏好发生明显变化,可能导致被低配的债券流动性下 降。 构买券的意愿或导致部分机构被迫卖券获得资金,进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以上风险可能会影响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为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对基 金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基金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关 注投资组合中债券、现金等资产的配置情况,以及单一证券、券种与行业的集中 度,合理配置资产,认真分析基金的持有人结构、资产规模、投资组合的流动性 情况,对市场交易状况和投资者行为相关联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检测, 防止片面追求业绩排名或短期收益而忽视流动性风险控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确认,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 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 日。 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50%时,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 对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否则实施延期赎回。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 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如果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仍出现单个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适当延长开放期,直至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但在延长的开放期内只办理前一开放 日内未确认的赎回申请,不再办理其他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 措施,并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 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 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综合运用包 括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 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投资者将面临无法 办理申购业务、其赎回申请被拒绝、赎回款项延缓支付,或面临赎回成本或申购 成本较高等的风险。   本基金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c、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d、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e、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f、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一定比例的,本 基金管理人可对超过部分的赎回申请采取延期办理的措施。   为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本基金对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基金将暂停估值:   a、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b、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资产价值时;   c、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d、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详细了解本基金侧袋机制 的情形及程序。   本基金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可用时间将后延,可 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短期赎回费的收取将使得投资者在持续持有期限少 于 7 日时会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值,另一方面基金将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将导致投资者 无法申购或赎回本基金。 金获得的赎回金额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间的匹配检验。   七、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 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 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等等。   八、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 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九、其他风险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受损。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管理人应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原有账户份额为基础, 确认相应侧袋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按照启用 侧袋机制后的主袋账户份额办理;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仅办理主袋账户的赎回 申请并支付赎回款项。   二、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基金运作安排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申购、赎回或转换侧袋账户基金份额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请将被拒绝。   基金管理人将依法保障主袋账户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权利, 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事项,具体事项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 关公告中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申购、赎回规定适用于主袋 账户份额。巨额赎回按照单个开放日内主袋账户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 主袋账户总份额的 20%认定。   (二)基金的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且本基金的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 资组合的调整,但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 作。   (三)基金的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从侧袋账户资产中列支,但应待特 定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   主袋账户的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仍按主袋账户基金资产净值作为基数计 提。   (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在主袋账户份额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主袋账户份额进行收益分配。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频率披露主袋账户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况,披 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该净值或净值区间并不代表特定 资产最终的变现价格,不作为基金管理人对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对主袋账户进行 编制。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应对报告期内基金侧袋机制运 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年度报告披露等发表审计意见。   基金管理人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 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启用侧袋机制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启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资产流动性和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估值情况、对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影响、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处置特定资产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特定资产处置价格和时间、向侧袋账 户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款项、相关费用发生情况等重要信息。   (六)特定资产处置清算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可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将 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 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款项。   (七)侧袋的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三、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 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或将来法 律法规或监管规则针对侧袋机制的内容有进一步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 低期限。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调整各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结算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根据监管机构、 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的情 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 定最低期限;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的更新和 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10)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 务规则;   (11)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于 3 年;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 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金管理人召集;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形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程序比 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 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 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 低期限。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 决或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以下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 号   邮政编码:200010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日期: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以下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 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 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 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 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 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 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分离交易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 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因持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转股或换股所得的 股票,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例的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例不受上述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期 的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例不受上述限制,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 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 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 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基金所持 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3)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在开放期 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15)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        (10)、            (14)、                (1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 议第十五章第九条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 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 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 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 更。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新的关联交易名单开始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 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 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 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 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 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 的,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基金托管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 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 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首次投资银行间债券市 场之前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的,视为基金管理人 认可全市场交易对手。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书面协议。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相关法规及协议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进行监督 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 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 的各项规定。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约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应据此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如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首次投资银行存款之前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存款银行名单的,视 为基金管理人认可所有银行。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 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 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 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 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以书面或以双方 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 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 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 期货结算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 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 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 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 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 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 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予以必要的配 合与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登记机构开立并管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 间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 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出具的验 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财产 的银行存款。该基金托管专户同时也是基金托管人在法人集中清算模式下,代表 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财产在内的所有托管资产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 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专户进行。基金托管人可根 据实际情况需要,为本基金开立资金清算辅助账户,以办理相关的资金汇划业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暂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行条例》、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利率管理暂行规定》、                          《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银行监管机构的其他规定。   (四)定期存款账户   基金财产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账户, 其预留印鉴经各方商议后预留。本着便于本基金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监督核查的原 则,存款行应尽量选择基金托管人经办行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对于任何的定期存 款投资,基金管理人都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该协议作为划款指令附件。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款证实书不 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 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专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 任何账户”。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定期存款 投资的划款指令。在取得存款证实书后,基金托管人保管证实书正本或者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和支取事宜,若基金管理人 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若产生息差(即本基金已计提的资金利息和 提前支取时收到的资金利息差额),该息差的处理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双方协商解决。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 的有关规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   (六)基金证券/期货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期货账户。 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 券/期货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 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 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 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 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 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 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 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按约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项和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 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确认计 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 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估值。   (5)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 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6)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国债期货合约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 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第三方机构 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 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业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的情形 业时; 资产价值时;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 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 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 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 一致。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季度结 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 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 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 的最低期限。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规 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 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 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 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 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期限。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并将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登记服务。基金管理人将配备安全、完善 的电脑系统及通讯系统,准确、及时地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基金份额的 登记、管理、托管与转托管;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管 理;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基金交易份额的清算过户和基金交易资金的交 收等服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信息查询及信息定制服务 可以到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该项交易的确认信息,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 及网站进行查询。 份额持有人可自主选择对账单的发送方式,如纸制对账单、电子邮件对账单或短 信对账单,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在线对账单的查询与打印。 话、手机短信等通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可定制的信息主要有:基金份额净值、 交易确认、对账单服务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定制信息的条 件、方式和内容。   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提供 24 小时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查询基金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相关信息。   客户服务中心在每一工作日提供不少于 12 小时的人工咨询服务。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享受 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定制、通讯资料修改、投诉建议等多项服务。   四、网站服务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享受理财资讯、 信息披露、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在线咨询等多项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交易”办理开户、交易及查 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协议文本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五、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网站、信函、电子邮件(客 户服务邮箱:service@99fund.com)、传真(021-28932998)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基 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分别管理。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投诉,并承诺在收到投诉后 24 小时(工 作日)之内做出回应。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进行公开披露。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方式       披露日期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公司网站,深交所,中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站       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上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金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证报,公司网站,深                           披露网站       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上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有限公司合作关系的公告       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上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公司终止与凤凰金信(海口)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合作关系的       公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中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配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证报,公司网站,深                           披露网站       关于汇添富运用固有资金投资       上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旗下基金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中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配公告       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汇添富       公司网站       提示       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上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有限公司合作关系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证报,公司网站,深                           披露网站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证报,公司网站,深                           披露网站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证报,公司网站,深      股东变更的公告             披露网站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证报,公司网站,深                          披露网站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公司网站,深交所,中      料概要                 站      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上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销售有限公司合作关系的公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中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配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证报,公司网站,深                          披露网站      关于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       中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二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      务的公告      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上证报,公司网站,中国证监      公司终止与中民财富基金销售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有限公司合作关系的      公告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复制。基金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招募说明 书的复印件。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99fund.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汇添富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 免费查阅。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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