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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庆余年》第二季即将于5月16日正式播出正规配资公司,近日,有网友发现,在某短视频网站上,却有人打着“《庆余年》第二季”的旗号直播兜售网盘资源,疑似该剧资源被泄露。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发现,类似的直播账号数量并不少,几乎是屡禁不止。记者“卧底”所谓粉丝群后发现,《庆余年》第二季的资源并未泄露,一切都指向引流“砍一刀”。
律师提醒,打着电视剧旗号引流,涉嫌虚假宣传和误导观众,损害了剧方的声誉和潜在利益,剧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不过,观众为“看盗版”被骗取的款项很难成功追回。
《庆余年2》资源泄露为假,引流“砍一刀”为真
电视剧《庆余年》改编自阅文集团作家猫腻的同名小说,由孙皓执导,汇聚了张若昀、李沁、陈道明、吴刚、田雨等强大的演员阵容。该剧第一季2019年播出,豆瓣评分7.9,首播时,剧集在腾讯与爱奇艺同期播放量均排名第一,总点击超过130亿次。不仅收视可观,《庆余年》还在第26届上海电视节拿下拿下最佳编剧(改编)、最佳男配角两项大奖。一晃5年,《庆余年》第二季何时播出始终牵动人心。
就在近日,《庆余年》第二季官宣将于5月16日在央视八套和腾讯视频双平台首播。与此同时,有观众发现,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很多打着“《庆余年2》抢先看”的直播链接,该剧资源真的被泄露了吗?5月10日、11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在多个时段检索发现,类似的直播链接层出不穷,且存在几乎一致的诈骗套路。
记者点进多个“庆余年2抢先看”的直播链接,发现这些直播间存在很高的相似度,背景不是《庆余年》第二季的海报,就是一个盗版网站的页面或是网盘的下载页面。有“主播”信誓旦旦地表示,“非常喜欢这部剧,昨天追了一个通宵,所以分享给大家”“这是官方的抢先看名额,名额有限”“现在没有全集,可以抢先看十集”;甚至还有“主播”表示“先把第二季看完,第三季已经在拍了”。
打着《庆余年》第二季旗号的直播链接
尽管这些直播间很快被封,但很快又有新的直播间冒出来。主播看似“真情实感”的分享,实际目的都是为了导流。“主播”会鼓动观众点关注、亮灯牌、加入粉丝团,扬言“下播后分享资源”;而加入该“主播”的粉丝团需要花费“1钻石(约等于0.15元)”。
通常,这一类直播间会将观众引流到粉丝团
5月10日,记者“卧底”某直播账号的粉丝群发现,这些群组都是“全员禁言”的状态,也就杜绝了网友之间的交流。有的“主播”在群里扔出一张印有二维码、写着“《庆余年2》1-32全集抢先看”字样的图片,还叮嘱大家“自己看看就可以了,禁止外传”“发现外传一律踢出群聊”。也有主播分享了一张有二维码的网盘图片,提示“内部资源,禁止外传”“扫描下方二维码,保存网盘”。
诈骗链接,实为导流砍一刀
记者遵循“主播”的指引,发现要先下载“抖音极速版”,然后用极速版扫描二维码,结果却发现这些二维码实为砍单链接,一扫码显示“帮XX砍掉了25元”,让人哭笑不得。
其实,类似骗局早在4月就已出现。随着《庆余年》第二季定档消息的传来,这类骗局依然层出不穷。并且,中招的不止《庆余年》第二季,待播剧《狐妖小红娘》《长相思2》,热播剧《新生》《微暗之火》等,也出现在不实链接的网盘内容中。
不实链接,实为导流砍一刀
看来,《庆余年》第二季资源泄露为假,引流让人下载、“砍一刀”、赚取佣金为真。
早在此前,《庆余年》第二季的出品方在官微发布声明称,发现部分网络平台大量传播所谓“《庆余年》第二季送审剧集内容”,并发现有围绕剧集编造和杜撰大量不实消息的情况。经核查,网络流传的所谓链接均为广告引流、钓鱼等不实链接。
既然并未真的盗取资源,这些假链接是否构成对剧方的侵权?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郝红颖介绍,版权方(剧方)享有包括影视剧海报、剧集截图在内的著作权,如果未经许可在直播中使用影视剧的海报、剧集截图等,则侵犯了剧方对该等海报、剧集截图享有的版权。剧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直播平台投诉、要求删除侵权内容,以及对侵权者进行法律追究,要求赔偿,等等。“直播者虽然并未直接分享《庆余年》第二季的剧集内容,但他们打着该剧的旗号,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观众加入粉丝群,并分享非剧集内容的广告、引流链接,主观上具有攀附《庆余年》的故意,客观上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涉嫌虚假宣传和误导观众,从而损害了《庆余年》第二季剧方的声誉和潜在利益,也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
被骗了1元钱,能要回来吗?
实际上,网络上流传的《庆余年》第二季盗版网站页面,也存在明显的常识性错误。比如盗版网站显示本季共48集,但据官方消息,第二季总共只有36集。
尽管这一类骗局并未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但上当的网友不在少数。有不少网友表示“我已经被骗了一块钱了”“还好只被骗了一个灯牌,不然好几天又得不眠不休”“我就被骗了,发个二维码,一扫砍了一分钱”“被骗下载了一个极速版”……或许骗子就是利用网友占便宜的心理,钻了这个漏洞。
不少网友表示上当受骗
被骗进来的观众能否向“骗子”维权,并索要回1元钱?恐怕很难。郝红颖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如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1元,并要求赔偿。但如果这本身就是一场骗局,骗子从拿到钱的那一刻就从未想过还钱给消费者,所以真正维权时,想要拿回这1元也不会容易,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明知影视资源销售价格极其低廉,且根据常理,影视剧集热播期间,剧方通常不会授权他人贩卖影视剧集资源,消费者其实往往知晓其购买的所谓“资源”并非正版资源,或并非所述影视剧集资源。在消费者明知商品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的情况下,仍购买商品并主张获得赔偿,因消费者此时未陷入认识错误,消费者的赔偿诉求存在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可能。
“观众亦应通过合法平台观看影视剧集,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如果网盘里提供的剧集资源是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或盗版的,那么观众付费购买这些资源是存在侵权风险的,因为它可能涉及对版权内容的非法复制和传播。”郝红颖介绍,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包括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在内的多项权利,未获授权的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均属于侵权行为。观众通过网盘等方式获取盗版剧集资源观看时,存在将影视剧转存或下载至自己的电子设备的行为,该行为相当于制作了一份影视剧集的复制件,属于侵犯复制权的行为;此外,观众如果对其已经获取到的剧集资源进行分享或传播,还可能涉嫌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即使观众是付费购买,也不能改变其侵权的性质。
不少直播间以《庆余年2》抢先看为由吸引粉丝
此外,在剧集首轮播出后,如果发生资源泄露现象,版权方向平台发送侵权通知且对部分链接采取断开措施之后,仍存在大量实施侵权行为的,如果平台仅仅采取事后断开链接的处理措施,而不通过合理的预防措施对其用户侵权行为加以有效遏制,平台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2024年2月,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浙江、安徽、江苏省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在版权管理部门大力支持下,破获“2·12”系列盗录春节档院线电影案,成功摧毁多个影院盗录、网络销售盗版电影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捣毁侵权网站、APP及销售盗版电影的网店230余个,查获盗版《热辣滚烫》《飞驰人生2》《熊出没·逆转时空》《第二十条》等影视作品80余万部(集),及时遏制电影盗录传播风险,营造良好版权保护环境,服务支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如果《庆余年》第二季真的被盗版传播,版权方应该如何维权?郝红颖建议,剧方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网盘上的资源是未经授权的盗版内容,可能包括版权证明、版权合同、盗版内容的截图或链接等。证据收集齐全后,剧方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网盘平台,向其发送侵权通知,要求平台删除盗版内容。“我们还需要注意,大量泄漏片源可能还涉及刑事犯罪,剧方也可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外,除了采取法律措施外,剧方还可以加强技术保护,防止资源被非法获取和传播,如采用加密技术来保护资源文件,采用数字水印等技术来追踪盗版内容的来源,等等。当然,剧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扫描骗子提供的二维码,并无盗版资源,实际上是砍一刀的链接
如今,通过网盘、短视频平台直播等方式传播盗版影视剧资源甚至以此进行诈骗的现象层出不穷,如何遏制这些现象进一步泛滥?郝红颖介绍,对于热播影视作品或播出前便可预知有极高话题度的作品,国家已通过颁布《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来要求平台主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剧方可以采取播出前预警以及播出后侵权通知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相关平台也应当关注并采取措施以减少作品开播后的侵权内容量级。“当然,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平台用户自身也要尊重知识产权,自身不侵权正规配资公司,抵制骗术诱惑,对盗版影视剧资源说不,共建良好的互联网空间。”